废石再利用竟成非法采矿?专业法律团队助力当事人无罪结案!

废石再利用竟成非法采矿?专业法律团队助力当事人无罪结案!

在矿业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领域,企业稍有不慎就可能面临刑事风险。最近,我们公司(中恒矿联)的法律顾问团队代理了一起引人关注的”非法采矿罪”案件。涉案企业负责人因加工利用多年前采石场遗留的废料碎石,被检察机关指控构成非法采矿罪。面对可能的牢狱之灾,我司法律顾问团队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缜密的法律分析,最终推动法院作出无罪判决

这个案例充分展现了我们在矿业法律领域的专业实力。以下是本案中几个关键的法律争议焦点:

一、核心争议:涉案石料是否属于矿产资源

案件的突破口在于,当事人加工的原料并非处于自然状态的矿产。

从法律角度看,”矿产资源”特指由地质作用形成、具有利用价值的自然资源。而本案中的石材,实际上是十多年前旧石材厂开采后丢弃的边角料和废料,早已脱离了自然赋存状态。这种经过人工开采、筛选后遗弃的固体废物,已经不再符合非法采矿罪所保护的原始矿产资源的法律定义。

二、行为定性:破碎废石是否构成采矿

检察机关认为擅自破碎石料就是采矿,但我们从法律本质上提出了不同看法。

“采矿”的法律含义,应当是将矿产资源从自然界中剥离开采的过程。本案涉及的石料,其开采行为早在2008年以前就由原采石场完成了。当事人所做的,仅仅是对已经开采出来、堆积在山脚下的废石进行二次加工和破碎。这种对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,从行为性质上并不符合”非法采矿”的构成要件。

三、法律依据:废石利用是否需要采矿许可

非法采矿罪的成立,必须以”违反矿产资源法、未取得采矿许可证”为前提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根据国家十部委联合发布的《关于”十四五”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》,国家政策层面是鼓励推动采矿废石制备砂石骨料的。而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要求采挖”采矿废石”必须经过新立采矿权的审批程序。依据”罪刑法定”这一基本刑法原则,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,就不能定罪处罚。

我们的专业服务

矿业领域的法律关系复杂多变,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的界限,往往取决于对专业细节的精准把握。在这个案件中,我司法律顾问团队准确抓住了”矿产资源属性认定”与”采矿行为界定”这两个核心法律问题,成功帮助当事人规避了刑事风险。

作为专业的矿业法律咨询公司,我们为客户提供:

  • 矿产资源开发全流程的法律合规管理
  • 矿业类刑事案件(非法采矿、破坏性采矿罪等)的专业法律服务
  • 矿权纠纷及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法律咨询

我们深知,在矿业这个专业性极强的领域,只有真正理解行业特点、精通相关法律的专业团队,才能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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